我请你们吃吧!
两个nV生商量了一下就答应了天,便跟天到了对面的7-11。
这时我真的很感谢天救了我,假若他当时不在,我就绝对会被人发现,而且还会被当是个变态。
当她们过去后我从电话亭出来,心想要马上跑回家,因为再待在这里,就算不被那两个nV生发现,也会被其他人发现的。
可是当我正想跑回家的时候,看到对面的天用手指向地上,我才发现地上有一件便利雨衣,我想这是天刚才买的。
那一刻真的很感动,天说要到7-11买东西,原来不是希望我被人看到,是想买便利雨衣给我。
我把它穿上后本来想过去找天的,可是我发现那件便利雨衣是白sE透明的,也就是说穿了还是看到里面。
在别人的眼中还是看到我雨衣里是什么也没有穿,虽然是这样,但总b什么也不穿的好。
我在原地向天做了一个道谢的姿势,接着便用手挡着脸跑回家。
虽然一路上也有看到人,在他们身边走过的时候,我感受到他们都把视线放在我的身上,这也难怪,虽然穿了一件雨衣,可是是透明的,从外面也可以清晰地看到我0的身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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