初八还有五天。芳姐把包子铺盘了,两口笼屉抬到我后屋,摞到房顶上。
跑长途的来得更勤,一天三趟,每趟拉一车搭客来喝豆浆。
他进门就脱鞋,鞋往桌底下一放,光脚踩我地砖。
我说你脚搁哪儿。他说搁地上。我说我这儿擦三遍地。他说他脚有价,踩脏了抵账。
我说你抵什么账。他说他记豆浆的账,一碗抵一回。
我说我这儿豆浆不要钱。他说不要钱他也记,记到我身上。
他三十五,已成年,跑长途跑了十一年,一双脚在驾驶室里捂十一个月。
他袜子一扒,脚心一层黄茧,趾缝一层泥,脚背上一条青筋鼓着。
我说你这脚能立起来当门闩。他说立起来的脚夹不住东西。
晚上收了摊,他把脚搁到我凳子上。
他大拇趾头拨开我的裤衩,趾头肚压住我上头那颗小头来回碾。我说他这脚趾头比手指头会干活。他说他脚趾头是踩离合踩出来的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