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板皱着眉,给的理由极其滑稽:我们店里还是很看重外在的,你穿成这样,客人看见了会嫌弃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家饭店不提供制服,都要穿自己的衣服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没什么多的衣服,她当时穿的衣服裤子都洗得发白了,其实很干净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是老板说客人会嫌弃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候她已经有了一点存款,但她成年了,她要负责自己的生活,也要负责家里的生活,肩膀传来的重量比以前沉了很多,她没办法给自己立马换上一套新的装扮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件事之后,她就去买了一套名牌,从头到尾都换了一身,她发现自己换了这一身之后,身边的同学都愿意跟她多交流了,会冲她露出和善的笑容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第一次觉得有钱真好,别人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,她要彻底摆脱以前的形象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继续读书,她继续兼职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不再照顾母亲,而是请了保姆,等到了毕业,她也终于更自由了很多,除了家里偶尔会伸手找她要钱会让她有些烦以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进入了万名,从一名默默无闻的小职员开始做起,因为兼职了这么久,她早就有了和人打交道的能力,因此在工作中也算是如鱼得水,大家私底下会说她情商高,会说她很会做人处事。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