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在听到他们要过来找明谦的时候,比起明礼,明信其实更开心。

        明信把餐盘拿好,一脸愁容地转身往后厨走,无精打采地的样子让人一看就知道他心事重重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他一直这样?”明谦问粥粥。

        粥粥点点头,一边烤肉一边说:“明礼现在还不错,但状态也有点不对,看起来太亢奋了,像是打了鸡血,明信就像是被人下了降头,天天愁眉苦脸,幸好只是让他送菜,如果让他服务客人,估计客人也不会有什么好心情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明谦对粥粥说:“你去忙吧,不用管我们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粥粥放下烤夹,去服务别的客人去了,她第一次打工,觉得自己只要按老板说的办事就行。

        明谦也不是那种非得让员工服务自己的人,他自己拿起夹子翻动食材,烤熟后就夹到幽君面前的空碗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把握火候这种事,店里还是他最厉害,毕竟可是厨神的徒弟,这段时间他也没休息,每晚都要上课,学了好几道大菜,抽个时间他还要在现实里实践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明谦甚至有些膨胀,觉得自己绝对能去顶级中餐厅当厨师,中餐讲究色香味,他肯定一样不差,比他强的厨师可能都没几个——仅限那几道菜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其实我现在觉得,我要是去开一家私房菜馆,肯定能挣得盆满钵满。”明谦稍稍有些自得,“到时候高价收费,还必须提前预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人们为了吃一口美味,不仅有时间排队,还很舍得花钱,明谦看那些高档餐厅的食客也不见得各个都是有钱人,而是许多普通工薪阶层的人因为听说好吃,所以勒紧裤腰带,存一段时间钱,省吃俭用,就为了去吃一顿众人口中的美味饭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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