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热的水流从头顶落下,他闭上眼,任由水流冲刷面庞。
脑海里只剩下方糖搂住他颤叫出声的画面。
很奇怪,他之前从未有过这种频繁的旖念,自从碰过方糖之后,他几乎每天都会想起她。
想抱她,想亲她,想用力地进入她,听她哭叫出声,再更用力地吻住她,将她的SHeNY1N吞下。
一开始只是作祟,后面渐渐地就一发不可收拾。
等他意识到时,才发现,自己喜欢她。
陶诗诗曾经问过他,“为什么要跟我在一起?”
“安静,不吵。”他回得淡漠。
他对早恋并不热衷,平日只想安静地一个人独处,但是前来打扰的nV生太多,他索X拉了陶诗诗做nV友,但收效甚微,仍然有很多nV生私下里写情书,一封又一封塞满了他的桌洞。
方糖的身上到处都是他所厌恶的点。
她话很多,很吵,学习差,又笨,还特别Ai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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